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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要求按最高院规定将案件审判信息上传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网站
问题类型:
其他
【信件内容】
尊敬的邓永清院长: 本人,李律,是贵院(2023)鄂0106行初108号案件的原告之一。本人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无任何本案信息。由于最高院诉讼服务网是和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案件信息相关联的,因此,造成我们无法在最高院网站递交后续法律程序材料。请贵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法释[2018]7号)文件规定,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本案一审材料,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传本案一审庭审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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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李律
发信时间:
2024/4/4 22:47:56
【信件回复】
当事人如需要庭审笔录复印件可提前联系书记员,如需要查看庭审录像也可提前与书记员联系前往法院查看。因该案不属于必须网络直播的案件,该案原告要求将庭审录像上传至庭审直播网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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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4/4/12 11: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