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我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至6月7日,共受理案件1700件,同比去年同期增长54.64%,环比4月增长29.85%,其中增幅最大的为行政案件,同比增幅高达542.86%,环比增长80%。
立案登记制与以往的立案审查制不同,接到诉状后,法院仅对诉讼材料、证据等进行形式审查,极大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门槛,提高了诉讼效率。据统计,我院在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当场立案率可达91.2%,因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后立案98件,其他当场无法判定的案件均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据了解,为顺利推行立案登记制,我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诉前保全、司法救助水平,提升诉讼服务质量。第二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政府机关、街道社区、人民团体加强沟通协作,将行政调解、行业条件、人民调解、仲裁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调解相结合,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第三是推进庭前和审前程序改革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通过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辅导、诉讼风险和成本的提前告知、指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的方式或者其他解决机制化解纠纷,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第四是加强宣传推广。针对一些群众对立案登记范围存在误解、个别当事人滥用诉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情况,制作、发放《诉讼指南》、《立案指引》及《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避免浪费不必要的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