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立案工作协调会

2014-10-31 17:06

   

近日,我院召开立案工作协调会,纪检组长刘河云、副院长李晓波、任永开及立案庭、各法庭负责人参会。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科学划分立案庭和法庭的案件受理范围、如何统一立案标准、如何加强各业务庭与立案庭间的协调配合避免立案推诿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晓波副院长根据我院立案工作实际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同院分治。立案庭负责统一法庭立案标准、收案范围;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负责法庭立案、审判等事务管理。二是首问负责。当事人立案材料齐全,立案庭和法庭首接法官负责收取,不得推诿,对不属于首接部门管辖的案件依据案件性质进行内部协调。三是三长会审。对于立案相互推诿或对案件受理部门存异议的,由分管立案、民事审判工作的三位副院长共同商议最终确定案件受理部门。任永开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完善立案指导,加强与当事人沟通;二要进一步细化立案标准,注重建章立制;三要加强立案协调,解决立案推诿问题。刘河云组长指出几点注意事项:一是文明接待;二是加强立案监督;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四是做好立案协调工作。

   通过此次立案协调会,负有立案职责的各部门就规范立案、相互协作等事项达成基本共识,明确了下一步立案工作方向,有助于畅通司法便民渠道,有利于化解“立案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