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行政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

2016-09-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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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我院行政庭公开审理原告徐某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批准其按特殊工种退休法定职责及不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志辉主动出庭应诉,并在庭后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解释涉及职工退休的相关法律规定,取得较好庭审效果,为案件后续审理奠定良好基础。

    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行政庭积极向行政机关宣传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化解纠纷的促进作用,帮助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正确理解行政诉讼中的 “被告”角色,消除其思想顾虑、提高其法治意识。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