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廉政工作制度

立案庭廉政工作制度

2013-11-21 16:38

   

立案庭廉政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廉政建设中应当坚持高标准来要求,只有坚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才能保证严格依法办案。

   二、坚决遵守法院干警职业道德和八个不准。即“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不准主观臆断,不准徇私枉法,不准贪赃枉法,不准请吃受礼,不准索贿受贿,不准经商牟利,不准欺压群众,不准泄露机密。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定期召开领导班子、党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健全制度,有效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禁止收受“红包”和贵重礼品。不准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等。

   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为当事人聘请代理人和辩护人;不准为律师介绍诉讼人或辩护人;不准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当事人亲属的宴请;不准接受邀请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六、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为亲朋经商招揽业务,不得搞第二职业或参股办企业;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业低价购买商品或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不得进行股票买卖;不得委托当事人无偿或低价为自己提供服务;不得到当事人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在为企业服务中收受“好处费”、“介绍费”等。

   七、严禁参与赌博、嫖娼活动。

  八、不得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准私自挪用诉讼费用。

  九、绝对禁止法院干警接受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

  十、绝对禁止对告状求助的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推诿的官老爷态度。

  十一、绝对禁止法院干警骂人、打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

   十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经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廉政谈话、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